救命啊,《公共政策分析》的论述题目,我烦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36:32
好哥哥好姐姐 好姨姨好叔叔,好伯伯好婆婆帮帮我这个苦命的孩子吧,我快烦死了。运用你们的智慧帮帮我解答以下吧。
一:请简述主要的政策执行理论?

二:请简述公共政策评估实践与研究的演进历程。

三:请简述公共政策调整的含义及其特点

四:请简述公共政策终结的主要障碍

四:
一道一道的帮我解答OK!
这完全不是我的专业,我也看不懂?

呵呵,通过分析我国公共政策终结存在的问题,认为政策终结的障碍因素主要有:利益因素,组织因素,程序因素,成本因素.针对障碍因素寻找出推动政策终结实现的对策,公共政策终结的涵义在西方,关于政策终结有两种代表性的定义:一是:政策终结是"政府当局对某一特殊的功能,计划,政策或组织,经过审慎评估的过程,而加以结束或终结."另一是:政策终结是"政策与计划的调试.大凡政策与计划无法发生功能或已成为多余或过时,甚至不必要时.则将政策与计划予以终止或结束。我更认同前者,这个定义把政策终结的对象归为功能,计划,政策本身和组织.这对于分析我国的政策现状是有现实意义的.如在我国政府机关,有不少组织是因执行某项政策(功能)而设立的临时机构,这些组织应当在其功能完成之后立即终结.但事实往往不是这样,功能终结了,而组织却未及时终结,这是造成政府机构臃肿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政策终结不仅要终结其功能,计划,政策本身,更要终结其组织.另外笔者还认为,政策上升为法律也应该是政策终结,虽然政策实质上并没有停止,只是以另一种形态表现出来,但它已不属于政策层面,而属于法律层面.所以,概括地说,政策终结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政策的功能,计划,政策本身和组织机构的结束;二是政策的法律化,即一项政策被认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然有效,将其上升为法律,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发挥作用.二,我国公共政策终结存在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在政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在政策终结方面主要是许多不适应新体制建立的旧政策没有及时地终结.这严重破坏了我国政策法规规范化过程,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这些弊病促使了政府部门开始重新认识政策终结并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开始梳理部分政策,对部分早已过时无用或与法律相违背的旧政策进行了及时的修改或终结.如1992年底.国家物价局废除治理整顿期间的文件23份,废除行政法规13份;冶金部清理了1000多份政策文件,其中终结了94件,修改了145件.1993年外经贸部连续发了3号公告,宣布废除几百项具体的政策规定.尽管政府部门在政策终结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还有较多急须终结或修改的政策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而且我国在公共政策终结中也存在较大的问题.主要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