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土地违法问题,求强人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29:33
现有违法占地案一宗,具体情况如下:
违法占地人李某非法占当地集体土地50亩,并在土地上修建仓库。仓库修建中,李某因意外身亡,其妻张某继续将仓库建成,并且持续从中获取非法收益。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前去查处时,张某称非法占地人是其丈夫而非其本人,但其丈夫李某已死亡。
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立案查处?如何立案查处?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如果能列出更好,,,,
如果直接立案查处,从调查中取得的证据都指明了违法人是李某,但是李某已经因故身亡,使查处无法继续进行。但是违法占地行为却一直没有停止,并且李某之妻张某正一直从中获益......直接拆除的话当然是没有问题,因为那宗土地确实是被更改用途了,问题是这个行政执法程序怎么走?现在张某能不能算作违法人?如果算的话,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现在看来,就是立案都没法立,因为立了案肯定最后也是查到死人头上而无法继续=。=

这个问题比较特殊,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可以结合法律实践和立法宗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理由是:虽然李某已经死亡,表面上行政处罚丧失了处罚的承受主体,但由于张某与李某的特殊关系、且张某继续了李某的违法行为(违法占地的状态一直存在),因而可以将处罚主体变更为张某,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执行相应的强制措施。

有人主张通过继承关系来处罚,这个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非法财物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能说非法的状态没有消灭,则仍有依法取缔的事实基础,张某作为利益相关人不可以置身事外(实际上她正因此获益)。

违法占地还要什么条文啊,直接就可以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