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各位律师大人们给点意见,谢谢先!~~在此献上2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43:35
事情是这样的,前年因为家里做生意需要资金,就向男朋友的姐姐借了8万块钱,当时我妈妈也写了借条给他姐姐,后来因为我跟他之间产生了矛盾,无法继续交往下去,所以我家把8万块钱分两次还给了他,第一次是还了6.5万,当时没有第三个人在场,只有我跟他,他说还差1.5万所以不能把原借条给我,于是他就写了收条,收条上也写明了,原借8万,现已还6.5万,还有1.5万未还,有他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第二次还他1.5万是他爸妈带着他来我家向我道歉,以为我们还能复合时我妈当着他爸妈的面给的,因为我妈当时以为他爸妈是大人,而且当初向他家借钱的时候他爸妈没钱,还说服他姐姐借给我们的,所以我妈就没有叫他爸妈写收条,就直接给了他家人的,当时原借条还在他姐手上,那段时间他姐姐怀孕了所以无法过来,才叫他爸妈过来拿钱顺便来道歉的,他爸妈说好原件在这两天一定给我们寄过来的,当时在场的除了我,我妈,他,他爸妈以外还有一个房东老爷爷可以作证。
可是那个原件一直到事隔将近两年到现在一直没见踪影,前几天我爸收到传票,他姐姐和他爸妈把我们家告了,说我们家一分钱都没有还给他们,说还要我们还8万,他姐姐说钱是他借给我们的,我们要把钱亲手还到她手上才叫还,还给他弟弟不能算数,他爸妈也说那1.5万他们也没拿过,而且原件也还在他们手上,现在他弟弟已经躲起来了,看也看的出来这是他们姐弟两想的方法。
这里做律师的大哥大姐们,你们帮想想办法,这样的案子我家有多少胜算可以打赢,我不相信明明还给他们了,就他们一句话就推倒了铁一样事实,然后再白白给他们8万,8万不是800呀,请你们帮我分析一下好吗?
在这里谢谢你们了

完全推翻是有可能,但是必须要要作一些处理,因为在借款6。5万元已经归还,只要有收条就可以抗辩了,你就直接向法院提交对方写的收条给法庭就可以了。但需要向法院申请她弟弟、她爸爸妈妈为本案的第三人,房东为证人,理由如下:
1、你当时提交65000元的时候,你完全有理由相信她弟弟具有合法的授权;
2、根据常理推断,该合同为借款合同,如果法院在审查该65000元收条的时候,会询问她弟弟有没有另外的借款,如果她弟弟提交不出证据,理应推断为对她姐姐80000元借款的归还,不视为其他合同的还款;
3、通过双方之间的通话进行录音,备份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审查(很重要);
4、通过与房东沟通,提交该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5、以他爸爸妈妈、弟弟、姐姐为被告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6、以本案不属于原审法院管辖,提起管辖权异议,对一审裁定做出后迅速上诉。目的就是推延原审开庭时间。
7、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理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尚未审结。

不明白的hi我。

首先说一下如何确认已经归还6。5万元的事。

有收条就好办事多了。现在对方以钱是你们借他姐的,钱还给弟弟不算数为由,要求你们还要归还6。5万元,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典型的强词夺理。

法律上有个概念叫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考试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题目,就是某公司的采购员经常向一家厂家购货,后来该采购员被公司解雇了,但还保留有空白介绍信及盖了章的空白合同,该采购员与不知情的厂家订了合同,拿了货后逃之夭夭,这时,该公司是有责任支付货款的。这就是典型的表见代理。

具体到你这个事,当时是因存在恋爱关系向他姐姐借钱,后来分手,男方来要求还钱,按平常人的理解,男方就是代表他姐姐来要这笔钱的,钱给了男方,也就是还给了男方姐姐,现在男方已经打了收条,这6。5万元是毫无疑问的能认定为已经归还了他姐姐。

再说剩下的150000元,有点麻烦,因为没有打收条,但有个房东在场,应该能作为证人,只要房东与双方无利害关系,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