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did exist a notebook.这句话对吗? 标准英语可不可以这么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10:17
最好有点语法依据解释哈

是对的。标准英语也是可以这样用的。
原本的句子是“There exist a notebook.”英语中在需要强调某些事物的时候可以在谓语动词前面加上do(现在时态)或者did(过去时态)来表示强调后面的部分。这个句子强调的就是“那儿真的‘有’一本笔记本”。

对.
强调句。

对。完全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