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太平洋财险的物流责任保险主险及附加险条款用于比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30:36
如题,想要做一个各家保险公司承保物流责任的条款比较,已经有人保和平安的了,如果除了太平洋财险的,还有别的公司的,也请提供,回答选中了还会追加分数!
亲,我要的是“物流责任险”。

我有中华财险的

机动车辆承运货物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机动车辆(船舶)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致使承运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变质、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即承运人,下同)负责赔偿的经济损失,本公司根据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但以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除外责任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承运货物损失,无论是否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本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一、不符合有关安全运输规定承运危险品、鲜活货,长、大、笨、重货物;
二、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违法行为;
三、 无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航行薄)或酒后开车(船);
四、违章载货,船舶配载不当,不适航。
第三条 下列承运货物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a) 承运货物本质上的缺陷、霉烂、生锈等货物本身特性引起的损失,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
b) 仓储待运或装卸过程中货物的损失;
c) 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私自、免费捎带的货物损失;
d) 事故发生后,货物被哄抢的损失;
e)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期限
第四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生效之时起至保险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每次承运货物的保险责任,自货物装上车辆(船舶)开始,至卸离车辆(船舶)时终止。
被保险人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a)被保险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
b)被保险人应当遵守有关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
c)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未经本公司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擅自出卖或丢弃残余货物。
d)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载明的车辆(船舶)发生过户,改变使用性质,被保险人应当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公司将依法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下列单证:
i. 确定致损原因和责任的有效证明;
ii. 足以证明本批承运货物数量与金额的提货单、发货票、或调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