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大法律本科,2010年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12:42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一次允许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就是所谓的“大三考生”)参加司法考试。这个消息传出后,很多社会考生都觉得自己的压力更大了,不仅因为大三考生的参与使得司法考试的参考人数进一步增加,而且因为大三考生一直处在学习的阶段,状态容易保持,而且有足够的时间复习,特别是法学专业大三考生的“战斗力”更是强悍,势必要“凭空”拿走很多个通过名额。由此,社会考生的通过率就会降低。
其实,司法考试是一个比通过率的考试,因为大三考生的加入,分母确实增大了,不过因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呈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的,所以分子也会相应增大。肯定还有考生要问,假如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为20%,如果大三考生这一群体的通过率达到了40%,那么社会考生的通过率势必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
不错,大三的考生,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大三考生,已经花了三年的时间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相对来说肯定比社会考生稳固、扎实,而且学校为了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也会给予大三考生参加司法考试以极大的方便,这些都是大三考生的优势。不过有利必有弊,大三考生也同样面临着属于他们这一群体的一个天然的困难,那就是法学思维模式与司法考试的要求不一样。
考过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肯定都清楚司法考试考的是什么?对,是实践。司法考试就是把干巴巴的法条和法理变成活生生的案例去考,首先要准确分析这个案例,然后找到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这个过程,要求考生的理解能力要强,分析能力要强,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而高校学生的思维模式偏重于理论,大学期末考试的试卷总是喜欢出“某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等问题,法/律教育网原创-也就是说高校学生受到的更多的是理论分析角度的训练,至于实践方面的训练,少之又少。而司法考试的考查是“某案例,如何解决?”的命题形式,因此二者存在一定的脱节。也就是说,尽管在校生有分析能力,{考试 大整理}但是他们的分析能力还是“浅层次理论—>深层次理论”的模式,而司法考试要求的是“现实事件—>法律理论”的模式。所以对于在校生而言,这两种思维模式之间的转换是他们要面临的考验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给准备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大三考生泼一瓢冷水,为了通过司法考试,你们应该更加努力,在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之余,如果准备参加司考,那么一定要按照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