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工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51:52
我叔以前在一家成衣防邹工厂做主管,做了7,8年,当时的厂方给了一间房子住的,今年可能厂经济不好,一直变相想赶他自动离厂,先是工资无故少了,再就房子收回了,还有工作岗位原来做了7年主管,后来调去做保安,我叔都一直没走,再后来又调去做普工,前几天实在受不了了就辞职了,走时工厂只给了原来抵压的那个月工资,请问厂方这样做合法的没有?还有我听说有工龄的员工离厂时按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赔偿是不是真的?
合同一年签一次,但是签时是2张的,一签完就全都收回去了,员工跟本都没有,

广东胡律师:

你叔与这家工厂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话劳动合同上面对于“工作职责”有没有详细说明,有的话这个单位没有权利未经你叔叔同意就乱调岗,你叔叔辞职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你叔叔没有与厂里签订劳动合同的,仍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另外还要吧要08年元旦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跟单位协商不成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是真的!

过去在有合同的前提下是有补偿的,现在的合同法改了,只要你有在那上班的和有意想辞退你的证据,就可以按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