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益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38:40
大概内容如下:
某某从去年中旬住至我租房,其后不则手段对我等进行非法诈骗等行为,造成我等财产严重损失,总价多少多少,使我怎样怎样。现与其本人和家属协商,双方通过私了解决问题,故写此欠条,(我代写,经某某确认)某某欠我多少多少钱,其中多少多少钱必须在这个月底还清,剩余多少多少钱必须在年底前还清,每月至少还多少多少钱,并从7月起计日息,每日多少多少钱,提前还清,可与我商讨减免部分利息。还清后,双方无任何其它纠纷,若未履行此条约,我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

然后债权人,欠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和他住址,以及盖手印。

现在问题是:1、欠条是我写的,由他确认后签字,内容中也提到了。
2、他盖手印和签字的时候不太认真,很潦草。
3、没有见证第三方。

所以我向请问各位,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若他违约,我应该具体如何讨回呢?

回答好的再加分哈,万分感谢。
有个问题,他现在应该也没多少钱吧,跟我一样,也才20岁出头,他没钱还的话,法院会怎么处理呢?可以让他家里还吗?

那他家里不承担,他又还不起,咋办呢?难道就算了?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1:他现在没钱还那只有等他有钱了再执行,他已成年在法律上他的家人没有帮他偿还债务的义务

补充回答:法律规定四倍以上的银行利息才受法律保护,超出是法律是不支持的;协商不成的话你想拿回你的所得你只有去法院诉讼,要不然你怎么办,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如今欠钱的是黄世仁。

只要有对方的签字和日期,并且欠条内容属于合法真实的就具备法律效力,对方不按欠条时间归还你的钱的话,你凭借条上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你这个利息如果高于了银行利息4倍的话,4倍之外的话法院是不支持的,也就是说你最高只能要比银行高出4倍的利息。

另外对方的签字不太认真很潦草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对方拒绝不承认的话,你去申请笔迹鉴定,现在科学是很发达,由不得对方在这上面抵赖。

起诉前最好能找到此人的相产财产资料,申请财产保全,这有利于你胜诉后法院直接从他的财产里面扣除你应得的钱。

法律效力不大 或者 很难形成法律效力

究其原因

第一 当事双方都不具备金融行业资质所以关于利息一项已经构成违法合同,所以可视为无效合同。
第二 即使合同可视为不分不成立,利息项目剔除后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 如负债方举出证据证明是被借款方逼迫而不是自愿签订欠条,那么此合同仍违法,属无效合同。
第四 剔除利息项目,负债方自愿签订或无证据显示被迫签订,那么此合同合法部分应当视为有效合同。

对于这样的部分违法合同法官有很大的自主裁决的权利所以不一定是哪种结果,个人认为最合理的结果是裁定负债人按期按协商结果偿还债权人款项,利息除外,如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一个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
而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四倍。
其中超过四倍部分无效。即,你们之间的借款的利率只能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四倍。所以,日利率部分无效,法律上把它视为四倍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