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如果离婚女方能得到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2:34:58
双方在一起有20年,但没有领结婚证,无子,收养男方弟弟的小孩(没有领养手续),现有一按揭住房,(房产证登记三人的名字,贷款未还完)捣机一台(有贷款未还完,价值200W左右),有私家车一辆,如果现在因男方原因(第三者)女方要离婚,那女方可以得到哪些东西?

你们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你们已经完全具备了事实婚姻。所以家里财产你应该会分得一半。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情,那你应该得到的还会更多些。注意,财产和债务都是要分摊的。

94年2月1日以前没登记的婚姻是作为事实婚姻被法律承认的,也就是说它跟普通登记的婚姻一样受法律保护。离婚的话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就行,协议离婚不成的话也可以告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
你可以按照正常离婚财产分割法也就是平分财产和债务和男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起诉离婚,让法院进行分割。尽量协商,法院那边按财产多少进行判定,你们至少会损失6%-10%左右,且太耗时间了。

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和他有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是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条例实施前开始的法律是认可的那么你你们的东西是按法定的财产分割制来进行划分。另外因为是南方的过错你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条例实施后才开始的那么法律是不认可的只能算未婚同居如果你在离婚诉讼审理前没有和他补办结婚证者所得的财产按共同所有处理

没有领结婚证,法律不予保护的,不过你们在在事实婚姻。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