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别人给弄丢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34:38
怎么登报纸声明!补办的和丢的都一样!如果把丢的那个声明遗失作废!那我补办的也一样!不办的不是也不能用 了!怎么办
可以补办的,你拿着自己的户口簿,或拿着户籍管理单位的印有钢印的户籍证明去办新的身份证。一般是30天后取证,也可以办加急的,当天就能拿
如果怕别人用你的身份证的话,你就登报挂失。如果派出所不给挂失的话,那就找当地的媒体申请登报挂失,把发票和有你挂失信息的报纸留下,如果有人乱用你身份证,侵害你权利时,你就可以那这些证明,那样的话就免除了你的责任。
派出所的解释完全正确,但是请你不要着急,不管别人冒用你的身份做任何事,都不需要你承担责任。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证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并不代表被冒名者参与了某项社会活动。
3.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权利,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冒名者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清白。 对于违法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证明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形成证据链,证据还要互相印证;对于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单靠身份证是无法让被冒名者承担责任的。
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5.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你可以先通过媒体声明一下身份证遗失
听我的就对了,你拿户口本去办身份证的地方补办一张就OK啦…不过要快哦,不然被别人拿了作为非法用途你就麻烦了!
拿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补办就行了 不过要尽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