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即墨的.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多手了我4元的路灯费。请问我可以起诉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18:14
(小区物业给的答复是,小区的人嫌小区路灯亮的时间太短

查阅你和物业签订的合同里有没有这一个条款,没有的话完全可以拒交,并且要求返还已经交过的。最好是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上诉到法院

你牛B,只要你觉得不爽,你随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实你这个问题不怎么典型,也不严重,你可以和物业公司交涉,也可以向物价局或者房管局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你再向法院起诉。

提前他应该和你通知。。如果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收取你的费用。或许是错收。现在他告诉你收取路灯费。在物业上没有正式文件。这样就可以起诉

你确实牛B,为了4元钱起诉,你起诉吧,物业有的是时间陪你玩,玩你一两年,彪了吧?傻了吧?为了4元不值得了吧?你就是典型的刁民,你也许会辩解说不是4元钱的事,但是地球人都知道,你就是为了4元钱,再说一次,你就是典型的刁民!!!!!!!!

我也是啊,我们也有,不知道怎么办啊?

4块钱,如果他真增加了路灯亮的时间,我感觉值!起诉太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