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一方未出庭,法院可否判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2:52:48
1.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的,除非当事人表达意志有困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没有出庭,则应该出具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
2.一方不同意离婚,原告方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法律上规定的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但现实中很多法院都认为是缺席判决...
所以,问当地法院做法更合适..
一般情况,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情况下也不判离婚,判决生效半年后,双方没有同居,不在一起生活,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依据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据,可判离婚。
不出庭就说明他 放弃了他所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