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经营和使用权还归本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4:06:11
N年前我们全家人户口迁出。老家的地都在老父名下,几天前老家来电话说村里要分老父名下的地。老父很生气!试问户口迁出老家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还归老父所有吗?

1、“户口迁出农村土地经营和使用权还归本人吗?”:要看具体情况确定。

2、如果你全家的户口只是迁入了小城镇的:
(1)你家不愿交回承包地的,村里无权收回。
(2)此时你家承包的土地可以流转,即可以转让、出租或是与他人互换。
(3)但如果你家让承包地撂荒的,村委会有权回收回承包权。

3、如果你全家的户口是转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1)你家应当交回承包地;
(2)你家不交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依据是:《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你家是否还合法拥有承包地:应看你全家的户口是迁入到了哪里、户口性质、承包地是否被撂荒来确定。

广东胡律师:

你们全家都迁出来了的话,你们的土地是要归村里集体所有的,不存在你们把地转到你父亲名下这一回事的。

请参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们全家户口迁出后,已不属于当地农户,不能再依法承包土地。因此你老家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归你老父所有。

法规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承包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如果全家迁出,并将承包权收回或者上交承包权的,现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