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负主要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06:59
我一朋友在帮助他大学同学干活时受了伤,好象是挂广告牌,不小心摔下,伤很严重,住院费用很高,而他的同学开门见山的说,他没有责任,看在同学的面子他只拿三分之一的医疗费,现在关系很尴尬.
备注:难道我朋友的同学真的怎么没有责任吗?他真的怎么想吗?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么多的人怎么不去给你帮忙,就是因为是同学才给你帮忙的,说出这样的话,让人难接受.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大家评评他有责任吗?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1、你朋友是自己“不小心摔下”受伤,似乎与广告牌掉落没有多大关系。

2、你朋友属于无偿帮工行为已经没有异议。

3、“谁应负主要责任”:
(1)这不是谁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应是你朋友的同学负“全部”责任,只要你没有明确拒绝你朋友的帮忙!
(2)如果你朋友的同学能拿出证据证明他明确拒绝过你朋友的帮忙:那同学没有“一点”赔偿责任,但应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你朋友的损失。(所谓受益范围,以请花钱请人挂广告牌的费用为限)。

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4、“难道我朋友的同学真的怎么没有责任吗?”:不是。

5、“他真的怎么想吗?”:这你得去问你朋友的同学了。

6、“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么多的人怎么不去给你帮忙,就是因为是同学才给你帮忙的,说出这样的话,让人难接受”:这些只能是道德舆论上的谴责,到法庭上说这些没用。

7、建议:
(1)收集好你朋友是主动、或应同学邀请帮忙的证据(可以是你朋友同学自己承认的录音、其他知情人的证明、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你朋友治疗所花费用和受到损失的相关证据。
(2)在和同学协商索要赔偿不成时:应在一年内到法院起诉索赔。
(3)可以索要的赔偿有: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适当的营养费,如果以后经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等(但最好是没有这种情况)。

1、《最该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2、这个应适用第十四条规定。不行就起诉吧,他是必须承担责任的。

广东胡律师:

由你朋友的大学同学负主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