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档托管与暂缓就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3:58:47
我是2009年6月毕业,4月份参加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成绩不理想,想在2010年继续以应届生的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就有两年的应届生资格,但是好像只有广东省高校有“暂缓就业”这个说法。我的学校是江苏省的,我们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说没有“暂缓就业”,只有“户档托管”,期限也是两年。请问“暂缓就业”和“户档托管”是一回事吗?
为什么不一样?

不一样

我是湖北省的,也没有暂缓就业的说法,也是户档托管,我看过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样本,跟我们的那个内容是一样的,作用也是一样的,
只是叫法不同。
我考了这次的广东省考,也进面试了。
现在资格复审也为这个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