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会计高手解决一个财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42:30
小弟碰到这样的一个问题,请高手我按下面方式做,是否可行?
1.成立建筑工程公司,证照是叫人包办(包括银行存款及注册资金),可是验资后一笔就被他转走了,所以银行变为空帐;
2.我是这样做的:
①资金存入时:
借:银行存款800万
贷:实收资本800万
②被转走后,
借:预付账款800万
贷:银行存款800万
这个本来就是抽逃资本啊。我是说该怎么处理比较恰当。打好,我再加50分 如果再用50万的现金存进银行去冲减以前挂帐作为xx单位退回账款
一借: 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二之后再把他现金支出来。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三又当作支付xx单位购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现金
就这样周而复始挂账可以吗?

这样不行。
这样属于抽逃资金,不合法。

我觉得用其它应收款是不是合适点.
预付账款和应付帐款是可以合并的科目.这样会使负债减少.再说了,你材料进进出出的,这个预付帐款老放在那里不动也不合适.

你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抽逃资本的违法行为。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虽然资金是代办人抽走的,但是抽走的是以股东的名义投入公司的实收资本,不管你的帐目怎样隐藏,也掩盖不住抽逃注册资本的事实。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你的资本进行验证时,关注的就是股东大额借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一看便可认定是否属于抽逃资本。

建议:对此抽逃行为立即进行自我纠正,由股东将所抽走的资金补足。或许能够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你是对的,很多公司都这样。让事务所代验后,返还,科目是对的

我之前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我是这样处理的
①资金存入时:
借:银行存款800万
贷:实收资本800万
②被转走后,
借:其他应收款800万
贷:银行存款800万

汗...
既然他把钱抽走了,你要是想继续做也只能补上了。前一段的业务一直做亏损或是少计收入,用这些钱把窟窿堵上。他要是不参与管理分红什么的就让他把股份让出来,要不你就替人家堵窟窿了。要是他参与管理分红,整个公司就他一人的,没你什么好处,你就不要做了,出事了你也要负责任的。不值啊!!!
另外,你要是想长期做,我觉得挂账不是很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万一出事就麻烦了。
我觉得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