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理的职权主要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20:39

是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总理是全国的最高行政首长,领导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在地方上跟省长、市长等相对应。

根据我国的现行体制,国务院总理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分管经济工作的常委担任。

国务院总理在中央政治局有决策权,可以建议最高领导人(总书记、国家主席)调整相应的政策。

主持和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 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