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致人骨折一人致人脑部受损,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57:45
致人骨折为钝器,致人脑部受损为锐器,,经鉴定为重伤,两人是否均构成故意伤害
两人共同伤害他人,属不属于同时伤害,若属于同时伤害是否可以将其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伤情鉴定为重伤,,两行为人的作案工具不同

lz的问题非常不清楚啊!弄得我不好说。

您所描述的事实不清楚,这样会有很多种可能。
法律讲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确切法律后果。

不在这里妄自猜测了,希望LZ能够把事情说清楚,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帮助到你
。如果不适合公开说出来的,那就发我消息。

LZ又说故意伤害??
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共同故意犯罪!
除了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中:肇事人肇事后逃逸(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其他人帮助肇事人逃逸的,其他人与肇事人构成共同犯罪。

看了你的补充了。
按照这种情况,俩加害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犯,既然是共犯,就意味着对自己实施的部分行为要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不存在因各自作案工具和具体行为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所以,俩加害人都是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样。

有没有预谋,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有预谋则是共同犯罪,否则不是

当然是同样的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