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冠夫姓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0:33:01
例如 “张三”(女)嫁给“李四”(男) 女方冠夫姓更名为“李张三”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姓“李” 还是姓“张” 还是姓“李张”呢?

故名思意啊,“冠夫姓”,就是在妻子的本名前加上丈夫的姓。以示区别,表明此人已嫁人。从法律上讲她依旧姓“张”。

中国大陆没有这样的制度,没有必要咨询这事。

冠夫姓是西洋社会的传统,用中国的例子来解释不适用。如武则天不会叫李武则天,杨玉环不会叫李杨玉环,宋庆龄也不会成为蒋宋庆龄。现在这种传统基本上在中国大陆消失了,年轻一代在海外也比较少用这种方式。
中国古代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中国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台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已经极少人从夫姓了。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

姓氏不变

当然姓李

姓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