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房产证的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22:57
我公公有一处危房补助房,是我们出钱买的,但是指标是我公公的,当时买的时候说是不能改,所以只能用我公公的名字,如今我公公不在了(婆婆还在)这个房产证是否可以办我们的名字????(房产证还未发放)

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去房产局过户,过户成你们的姓名就可以了,但是要交过户费的。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继承法,第一继承人顺序是,配偶 子女 父母 。你婆婆占一半,其余的是按剩余的均分。但是你有直接证据证明购房款是你们出的,可以多的。如果你公公婆婆没有其他子女了,只要她放弃继承权,你们就可以完全继承。
危房补助房的相对人是你公公 不是你 所以不可能直接办到你们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