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属应得到的钱怎么没人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53:20
我是06年入伍的,在山东聊城市,非农业户口,两年义务兵08年底退伍,在这期间家里应得到每年3000元的补助,去给民政局要,可是民政局就给开了张单子说是户口所在单位给,可是到了单位了单位不给,我该怎么办?那张单子上写着单位按某规定应给我每年3000还盖着民政局的章,希望各位网友能给我点建设性的可行意见,先谢谢可了.

你所给的补助是由地方民政局所给予的

跟武装部、原部队,单位都没有关系。

只能找民政局,多去几次就是想克扣你钱而已。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像个爷们硬点。

回答完毕,祝你顺利

应该是户籍所在地发放。也就是你户籍所在的街道(社区)办事处,而不是具体的工作企业单位。

你可以去地方武装部门,找他们解决,他们有义务解决这样的事情。

你在问题补充里说下,你单位不给你,有给你理由吗?

不行的话,起诉呗

找你们以前部队的领导帮忙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