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人是否犯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7:57:18

1.生命健康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刑法》 第 一 百 八 十 二 条、 虐 待 家 庭 成 员, 情 节 恶 劣 的, 处 二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或 者 管 制。

犯 前 款 罪, 引 起 被 害 人 重 伤、 死 亡 的, 处 二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 五 条、 国 家 保 障 未 成 年 人 的 人 身、 财 产 和 其 他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犯。

保 护 未 成 年 人, 是 国 家 机 关、 武 装 力 量、 政 党、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事 业 组 织、 城 乡 基 层 群 众 性 自 治 组 织、 未 成 年 人 的 监 护 人 和 其 他 成 年 公 民 的 共 同 责 任。

对 侵 犯 未 成 年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都 有 权 予 以 劝 阻、 制 止 或 者 向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检 举 或 者 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