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34:02
我家有五口人. 我爸,我妈,还有我们三个女儿.

08年,我妈因病去世, 现在我爸要再找一个老伴.

我们一家人商量,爸准备在,再婚前把家里的四套房子分别都公证给我们.

我大姐在今年09年四月份刚刚结婚,在外地.

我们如果想公证的话.

1.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手续..

2.大姐夫是否也要一起去公证?

3.公证的话.以什么方式走程序更加省钱.?
我妈没有立遗嘱..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妈的.

在你父亲未婚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需要你父亲的 房产证身份证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 你们3个女儿的 身份证
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 你姐夫不需要去
房屋买卖公证时最简单 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方式 让你父亲给你们每人打一个买卖房屋房款已经结清的证明 以后房屋就和你父亲没有关系了 你们拿公证书就可以直接买卖 或者过户了
产权证上如果只有你母亲的名字的情况下 让你的姐妹们一起拿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和你父亲拿产权证 到公证处做财产放弃公证 表示你们姐妹放弃遗产 然后你父亲拿公证书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地局换产权证 然后买卖公证给你们就可以了

1,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