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收货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1:45:22
合同是10000元 预收5000元,我登记了5000元已取出. 现在货物已出口10000元.剩下的5000元出口以后在收取,就不算是预收. 我是不是就把5000元预收的注销就可以了.不用在登记了.
关于预收货款注销登记的问题
在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录入的地方有出口金额和注销金额,那样是不是我要把出口金额写"10000元"注销金额写"5000"元然后确定呢?
如果我在出口金额写"10000元" 那岂不是和合同登记的金额不一样了(合同登记了5000元).没有关系吗?
我今天虽然已经注销了,但是是5月6日出口,5月25日注销.超过15天了.没有关系吗?
我已注销,但是在注销登记查询里面查不到啊.是要等几天才可以查到.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呢?
非常 非常 谢谢~~
就关于预收货款登记里面,我有太多的问题了.糊涂....
请高人指点...

1、是的,货物出去以后,你就把原先登记的5000元注销掉就好。剩下的5000元,等款到了的时候,把它记入一般贸易就好了,然后告诉银行这笔款的核销单号,在网上申请结汇,钱就汇入你的人民币帐户了。
2、对于你补充的问题回答:
出口金额写发票上的数,注销金额写你预收的数(银行水单上的),和合同没有关系了。也没人会追问这个的,因为你还有一部分是一般贸易嘛(货出去以后再得到的),等核销的时候把这两笔款对到一个核销单里就行了。

5000元预收的部分注销就可以了。
剩下的5000元提供报关单按情况计入相关项下支出,从待核查帐户提出货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