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妈妈会这么委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37:51
为妈妈争口气!
我的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爸爸离婚了 虽然我是和我爸爸在一起生活
但是妈妈也是因为我的关系 再也没有找到她的另一半!
如今我长大了,妈妈也想找个依靠 过下半辈子的生活了。。可是接下来的事情都是我们所出乎意料的……
本身我妈妈在一个皮革厂里工作 但是由于工厂效益不好 所以提早下岗了 下来我妈妈就找了一些小临时工打打 直到2001年的一天和一个男人遇见了 我妈妈的生活才稳定了下来
这个男人在他俩没认识多长的时候就想要和我妈妈结婚 但是当时我妈妈比他的年龄小20岁左右 所以妈妈没有同意 只是说要以保姆的身份住在他家 并且他的儿女也都认可了
这个男人(以下称张)年轻的时候受过车祸 所以有三级智残 但是完全不影响生活 脑子会思考 和正常人一样 只是腿有点不方便 刚开始的时候张的儿女还每个月给我妈妈200元的工资 可是自从2003年起就在没给过一分钱 直到2008年 9月 我妈妈想着说两人都在一起有7.8年了 这期间两人的感情也非常好 只是张随着年龄增长 (只是近两年)患有老年痴呆症(不严重 只是没办法照顾自己)所以我妈妈就和他一起去办理了结婚证 谁知 刚办理完没多长时间 他的儿女知道了事情 当天就强行进入妈妈家 拿走了他俩的房产证 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以及他俩的生活来源(工资卡)2008年10月 又一次强行把张拉到车上 给带走了
这次让我的妈妈深受打击 为此难受了好几天 可是下来发生的事情才是我们都没有想象到的
12月1号 我妈妈收到法院的起诉 张的儿子代替张来办理他俩的离婚
妈妈万万没有想到 年轻的时候没有和他父亲登记 现在登记反而不行 要他俩离婚
这个是到哪都不能说过去的
就在2009年5月20日 法院派发下来了判决书 居然是允许他们离婚
以下是原文的判决书 大家可以来评评理!
民事判决书
(省略一些……之前的以上写的很详细)
经审理查明:被告郑云凤于2001年4月到原告张鸿文家做保姆,出吃住外,每月200元。2004年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此期间原告要求被告登记结婚,被告嫌原告与自己年龄相差太大没有同意。2008年9月23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2008年10月13日,原告之子张石

。。。。。。。。。放心吧,你妈妈不会就这么下去的,只要你妈活的踏实,就问心无愧。

可以上诉;
但是我劝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当初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监护人资格应该争议争得,看样子你们没有。现在法院这样判也不能说有错。
或许可以在夫妻感情上做做文章。
仅此而已;如果只是委屈,我觉得可以算了,如果说有重大利益,那么请律师。

一切依律法律办事,找你这么说,你(或你母亲)就应该继续上诉,对于这种不平等条文就应该以法律解决问题,

(当天就强行进入妈妈家 拿走了他俩的房产证 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以及他俩的生活来源(工资卡)2008年10月 又一次强行把张拉到车上 给带走了 )

如过是这样就更应该告他们,没有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相信你也听过法外有情吧,社会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把你的帖子发到百度贴吧或猫扑,但个人不建议猫扑
至于你想怎么做还要顾及你妈的脸面,希望你做事有个限度,最后还是祝福你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