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助,急切盼望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59:14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4月15日晚上7点的时候我离开学生公寓去上课,走的时候笔记本电脑就放在桌子上,离开时门窗都已经关好(但是门没有反锁),晚上10点下课后我第一个回到宿舍,当时发现电脑被盗,就立即报警。当晚警察就勘察了现场,录了口供。之后的一个月的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公寓在此次的失窃案件中存在重大的过失。
一,事发当晚有人证证明,在4月15日晚上7点我们去上课的时候公寓管理员失职不在岗,当晚10点下课时公寓管理员也不在岗。这说明管理员当晚存在严重的失职。
二,在案发前两个月,有人证证明公寓的管理员擅自把我们宿舍钥匙配发给非宿舍成员(配发给2人),而且是在我们宿舍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
三,在案发前一个月,有人证证明公寓管理员擅自把我们宿舍钥匙借给他人(非宿舍成员),也是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四,我们所住的公寓盗窃案件,以前也是频频发生,但是公寓在管理上并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学生公寓,外人可以随意进入,无人过问。宿舍的门有很大的缝隙,用身份证都可以从外面打开。门锁也有很大问题,有时候一把钥匙可以开几个宿舍的门锁。
我们的学生公寓是大理宝鑫物业有限公司和学校合建的,由大理宝鑫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公寓内配有保安,每栋公寓都配有公寓管理员来管理相关的工作。在上课期间宿舍管理是要对整栋公寓负责的。
在案发后,我也曾与公寓协商赔偿。但是公寓的却说案情没有结果,不能做出答复。其实之前发生的失窃案件,公寓也是以这种说法作为借口,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我也曾找过学校的相关部门,学校的的答复也很无奈,校方说当时与宝鑫物业公司合作时在学生公寓物品丢失赔偿这块并没有明确的条款,学校表示只能等下去,等到毕业前如果公寓还是没有答复的话,由学校出面和公寓协商赔偿,但是也只是少部分。
作为学生,发生这种事情,我真的很无助,电脑是父母辛辛苦苦攒下钱买的。由于公寓的失误就这样丢失了,学校没有答复,公寓也是推脱,我只想尽力挽回自己的损失。
注:电脑是2008年9月1日购买的,当时的价格是6400元整(有相关收据证明) 学生公寓住有4人,费用是1人1100元/年
在此请各位律师出谋划策,请问:
1,在这个案

责任有~

两个问题~一个是证人~你能保证证人在出庭的时候依然能说出对你有利的供词吗?

二是你说的之前的很多盗窃案的证人什么的~都是没有用的~因为和本案无关啊~

最主要的是~你说的潜在被告太多了~学校~物业公司~门卫~

官司可以打,抓住物业公司,别的不要提了~

顺便说一句~能和解就和解吧~会很折腾人的~

走法律你们打不过他们,他们毕竟比你们有银子。其他途径给有资本和关系网

1.如果你上述所说属实,那学生公寓肯定有责任。
2.全责
3.胜算很大
4.和解,就是私了
5.6400减去电脑折旧费,可能也就1000多,应该能赔个5000多
6.胜诉的话你的费用由对方负担

就算物业方有过错你又能把它们怎样呢?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你个人的力量玩不起的,物业方有的是时间陪你周旋,现实世界都是这样子的,法律不是我们老百姓能随便玩的,尽量和解吧,现在这年头就是弱势的一方斗不过强势的一方这是天理,从古至今就有句名彦,就是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就就是现实的真实写照,虽然是古代时候的人所说的,但在现代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