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 砍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42:33
4月30日 一邻居想强奸我寡妇阿姨 通过反抗 未遂 阿姨有多处皮外伤 5月1日我看见阿姨受伤 就和表弟 还有一同事(和我一起去阿姨家玩的)去邻居家评理 我同事却被那邻居用斧子在右手虎口砍了一刀 砍成右拇收纤维肌部分断裂 右手虎口挫裂伤 右手食指神经损伤 住院12天 出事后我报警了 他说我们先打他 警察检查了他身体 只有老伤(估计强暴我阿姨时弄的 因为我们没有打过他 也可能是假的 因为他有医生认识)没有新伤 可第二天 他去医院检查出个脊柱一节骨折 现在警察让我们都先治伤 等都好了再处理 我想问问懂行的高手 这事警察会怎么处理 或者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是完全的受害者 我怕他通过关系 反而有错的是我们 他20年前就因偷盗 砍人判过7年 刑 在这方面 他很有一套
警察说他没有新伤 是我无意中听到警察和那人的朋友说的 上次去过一次派出所 警察说他的伤是我表弟打的 我表弟看他用斧子砍人 就用面前的一辆小自行车扔过去挡的 那邻居也说自行车撞的 可我和同事都看见没撞到 还有我们受伤后 报警了就退回阿姨家 警察过了一段时间才来 来时 那人已经关好了门 收拾了东西自己去了派出所 警察问我们他家的椅子怎么会破的 我说他砍人的时候可能斧子撞的 我现在想我们走的时候椅子好像不破的 可能是他故意打破的 破坏了现场 说是我们用椅子打他的

强奸未遂砍人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信你,但需要证据,关于强奸未遂,只有你阿姨和对方的陈述,还需要其他强力的证据,否则是很难定罪的。
至于你和对方的伤势,要经过法医鉴定。基本上来讲,如果强奸事实不能认定,后面的行为就应当认定为纠纷引起的殴打行为(你方结伙殴打,对方持械殴打,调解不成都可以拘留),如果一方构成轻伤,那么另一方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调解不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察不是神仙,因为你阿姨没有及时报警,所以案件很难取证,本着疑罪从无刑事原则,强奸会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
双方的殴打行为(或者是伤害),因为属于纠纷引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立案查处,那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照你同事的伤情来看,应该可以构成轻伤以上了,你的邻居可能负担刑事责任了,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局不立案侦查,你们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北京王律师

警察检查身体不如医生检查得准。
如果认定他是当天受的伤,你们逃脱不了干系。
强奸一事也得有证据,否则警察也是无从侦查的。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当时没有及时报案,现在很多第一手证据就消失了,所以警察调查证据时会有些困难。
如果你们没有动手的话,那对方构成了故意伤害,就你同事受的伤应该达到轻伤以上水平,到公安那里做刑侦验伤鉴定,能鉴定出是什么伤。
而且你阿姨的邻居还构成了强奸未遂,但是当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很难判断出来。
现在就要充分寻找对自己有力的证据,最好是找个律师,他会给你们提供一定意见的,如果不提起公诉的话,就找律师进行自诉。

强奸、恶意伤人、够他吃的了
我觉得现在的警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会抓人的,你要与警察配合,让警察跟踪调查,一定会有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