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家庭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05:05
我们家是租赁房,就是每月要交房租的那种.
租赁人是我爷爷(已死亡).户主是我妈.
想问一下.如果要将租赁人的名字改成我.是否要经过我叔叔,姑姑的同意签名.
还有,我叔叔和姑姑之类的,有没有权力住进我们家.户口薄上只有我和我妈的名字.(我妈已经改嫁了`)
我爸已经过世了

你们家的房子既然是租赁房那么你们就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它不是你爷爷的财产,只要你交纳房租那么你就有使用权,也就是谁能住谁不能住都是你说了算。更不需要你的姑姑什么的同意啊,只要房东跟你签定租赁合同就行了

你叔叔和姑姑跟你们合着承租的?如果是,那是需要他们的同意,他们应该不可以进你们家户口薄,因为按正常程序,孩子的户口可上到父母亲任何一方, 如果父母两者都是集体户口或不符合给孩子上户条件或死亡,孩子户口可上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 如果连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不在了,才可以上到别的亲戚名下.
是按照法律上规定的亲缘关系远近来排的. 你们这种情况按规定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户籍部门有关系还是可以上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