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欺负人,我该求租哪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33:46
我是在北京打工的大学生,在对北京租房不太了解。所以在房屋代理那租了间房子,按照他们的要求,提前交了3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押金。后来工作调动,我也搬家到另外一个地方住。

可是我还有两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在代理手里,他们说免费帮我转租,今天我发现他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房子租出去了,我想向他们要回我的押金和我剩下的房租,他们不给;说房子是暂时租给别人住,不是长租。不能退还我的租金和押金。
(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规定,我们在合同期未满,不继续租该房的话算违约,应该交违约金;但是如果我们找到下家可以继续租我们的房间就可以退还我们押金和剩下的租金。)

在租给我的同时又租给别人,应该算违约,我能不能要求房屋代理公司退还我的租金和押金?
我该如何能维护我的权利,找消费者协会还是什么组织呢?

请大家帮小妹出出主意!!

你所描述的合同约定,应该是一个合同陷阱,对方可以在租出去的情况下退还你租金和押金,但没有说不收你违约金!

即使没有合同约定,你现在也完全可以要回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但是你得把违约金交了。当然,如果对方不要求违约金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消协估计不管租房得到事情,如果你想维护权益,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能要求房屋代理公司退还我的租金和押金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