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07:16
现在地方工商税都免了吧.

1.我以前在小胡同里办的营业执照现在搬到大街上去了.来了一群工商局的给我下了个通知 让我19-21号去他们那儿办理手续.
我21号上午去了一趟证件没带齐然后下午又去了一趟他们说要找所长.所长这会又不在,一个女的说要我明天早上8:30去.然后我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早上10:00我过去了.他们说你昨天没来.没按时间要罚款.我问要罚多少,他们说5000元以下.就罚我1000算了.. 我想知道他们这个罚款是否合理.是否通情.(我21号已经去他们那儿了.可是没人给我办理这个能愿我吗?)

2.我现在如果注销执照可以吗??然后我再重新申请(如果不能重新申请我换我爸爸的名字来申请让他来弄)

3.还有些其它什么注意事项吗?他们好像又说5月31号之前还要年检什么.过期了又要罚钱.我都晕死了.现在生意一点都不好.每天好几十的房租.现在也刚开业.好几天都见不到一毛钱的...
他们通知我21号去办理.我去了呀. 可是上午我证件不齐,下午局长不在那里面一个人说让我明天早上8:30过来.

然后我第二天10:00来了.他们说我没按那女的说的8:30来..我就郁闷了.差了两个小时有这么大问题???

你本身存在的问题是:你的经营地址从小胡同里搬到大街上去没有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的关键是,工商局发现你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后是否通知你限期去办理?通知你以后你是否按限期去办理了?如果存在这个过程,工商局按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对你罚款是对的。如果不存在这个过程,说明工商局执法程序不到位,对你罚款则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