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加拿大老公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32:08
我与一加拿大老公结婚至今已有三年了,我们现在共同生活在加拿大(我们在中国结婚)我定居加国也有一年多了,但我们的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们婚后购买的一艘船,和一间乡间别墅,都是记在他个人的名下,还有我们结婚前他做了多年生意,我来加以后,有时候也帮助他料理一些生意,他也开工资给我但不多,现在我们想在加拿大这里离婚,请问我可不可以分得他的一半财产,加拿大婚姻法中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双方都无过错,只是感情不和,请问婚后全部记在他个人名下的财产和婚前以他个人名义申请的公司的财务我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吗?我在安大略省,请问加国的婚姻法有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明确规定?

你们虽然是在中国登记的
但是你现在人在加拿大 在加拿大离婚的话可以分到一半财产(主要是看过错方是谁)
如果是感情不合的话,你们在婚后的财产(无论是在他名下还是你名下的)只要是在结婚后获得的,一律一人一半,婚前的就不能分了。
你可以找个律师具体咨询下
在加拿大离婚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 然后一年后正式离婚

我也在安大略,老公也是加拿大人,所以对这个只是大概了解了一下而已

这种情况下分财产不现实,除非他自己给你的补偿费,你说的他说过给你的一半财产,那也没有法律效力的,跟本不合法,是不能按法律手段的,因为法律不保护这种不生效的条约

离婚想起祖国了!现在中国和加拿大政府关系不是太好!
我帮不了你!

你不了解加国法律,最好找个律师,帮你处理这件事情.

建议回国起诉,这样就会适用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