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但没办离婚证,女方长期同另一男子公开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03:56
如题,同居时间要多长才构成重婚罪?

你们还是夫妻,而不代表你们已经离婚。如果能够证明的女方同另一个男子长期公开同居,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从婚罪,但是实践中是很难认定的。

1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视为没有离婚。
2 只要公开同居的行为使得一般人认为二者为夫妻,且持续了一段时间(两三个月),就可以构成重婚罪。

是的,可依婚姻法起诉。

佛说贪淫之人有十种过患(文白)

【白话解说】
贪图淫欲的人有十种过患。哪十种呢?
一、贪淫之人,即使生到六欲天上当天帝,享受色、声、香、味、触这五种欲望的快乐,他的心也像一只偷食的狗一样,经常处于迷醉状态而不清醒,因为他的心经常沉浸在五欲的河流中。
二、贪淫之人,即便在人间当上国王,威势权力得以自在,也仍是恩爱欲望的奴隶,为恩爱的人所左右。虽然他能够获得很多很多的财宝,然而其贪欲却像火遇到了薪草,不能收敛反而愈来愈旺,最后他会因此而亡国丧命,死后就堕落到恶道中。
三、贪淫之人,始终被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贼所驱遣。生死无常的大象又骑在他的背上,像猿猴般的心一点都不知道这一切将带来的灾难。贪淫之人欲火焚烧时会乱伦,就是父母兄弟姊妹也不会顾及,像猪狗一般行淫,不知什么是羞耻。
四、贪淫之人,经常吸饮女人身上不净的脓血,在无量劫中投胎时一般都处在女人的子宫中,作为胎儿都以女人身体内器官的各种虫子作为衣服,吸吮女根作为饮食。
五、贪淫之人,贪欲之心像一把利刀,贪爱之眼如熊熊燃火的车,将自己过去修行得到的功德、果报统统毁掉、烧光。
六、贪淫之人,在跟王族大臣们相处时,会燃烧起贪欲之火,像罗刹般想剥夺这些豪门巨富;跟世间修行人相处时,会像个幻化之人装神弄鬼说各种男女之事,丝毫不知羞耻;跟佛教沙门相处时,不知道去皈依,反而情欲妄动,像胶水黏着草一般。贪淫之人,其心念全都是染污不净的欲念,六情的欲火时常燃起,焚烧着过去种下的清净善根,并将前世清净修行而积累的善业统统予以破除和毁灭。贪淫之人,其一举一动都像利刀一般在割截着善业,眼睛放射着好色淫欲的烈火,口像罗刹的贪婪大嘴要吃人一般,整个身体的毛孔全都在燃烧着淫欲之火。
七、贪淫之人,会造出八种恶业:他会为满足口腹之欲去杀生,并制作刀、剑、杖等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