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内蒙古 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可以办理退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3:50:00
如题,就是已经办理过一次性安置的了,可不可以再办理退职,请高手指点,谢谢!

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在2010年完成的工作,在2010年春节前,2011年的调整工作已在2011年春节前完成调整,现在我把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2011年为期两年的调整后的养老金规定关于退休人员供大家参考:
2010年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要求在2010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布到退休人员手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多数企业退休人员呵护。

首先,调整范围。 2009年12月31日按规定退休。

二,执行时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0年1月1日实施日期。

三个城市每月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一)一般的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年龄调整2009年12月31日年满70岁年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30元; 2009年12月31日年龄达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个月加元50。

3,调整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包括引进个别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支付以前的连续工龄),每1年增加2元(不足一年在年度基础上)。

4,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 104号文件规定,因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退休手续的人员,根据三个调整养老金低于160元,按160元调整。

(二)特殊群体倾斜调整。

1,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倾斜调整。部劳动人事原有职工的风险[1983] 3号文件要求收取100%的最终金额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加150元,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月加50元左右。

2,具有高级技术人员倾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加150元,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加1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加70元每人每月;原工商业者,再加上每月每人60元。具有高级职称,原工商业者,高级技术职称人员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人员,以及与第1和第2款条件的,可以累加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