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房主要毁约,我只有买房契约,还没过户,也没有公正,契约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24:13
买之前房子是租给别人住的,租住期已到,租住人不但不搬出,反而将前房东告上法庭,要求房主与我解除买房合同,因为在租房约上注明,房主若要卖房,必须要由租主优先,在我买房之前,租主是知道的,租主嫌房价过高,没说买,也没说不买,过聊一段时间后,才把房子卖给我。半年以后毁约,契约受法律保护吗?我还没有过户,契约也没有公正。我该怎么办? 如果房主一定要毁约,房主只返还我支付的房款,还可不可补偿我在这半年中的损失呢?租房者到期不出来,为这我没少花费时间和精力。房主一直是叫我自己搞定,现在别人将他告上法庭,就要我退房,对我太不公平了。我该怎么办?

1、租主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屋出卖时,租主是知道的,租主嫌房价过高,没说买,也没说不买,这可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购房契约受法律保护。即使房主毁约,他要承担毁约责任,起码他要承担房款的利息。
3、(租住期已到)如果租主不搬出,可以诉到法院,判令强制搬出。
4、对于原房主,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继续履行那个购房协议;或者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我觉得应该吧 该找个律师问问

受保护,但是只能是双倍返还你的订金,房子可能是买不成了.

呵呵,按照常理来说你的上家和别人签定租赁协议时应该是私下的,没有到房管所备过案,因为这样做能避税.那么问题就好办了,你可以以这为由证明他们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不存在什么租户优先的说法.其实我看了你的叙述,我更相信是房东在搞鬼,他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想卖了又不愿意承担责任,所以早演戏.这种手法我碰到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