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我本人同意被上传到QQ播客视频, 如何要求删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17:56
有没有其他联系他们的方法。 电邮之类的。 管理员也可以。真心感谢!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腾讯公司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网上及线下资源及诸多产品与服务,包括了信息存储空间、搜索及链接服务,例如:论坛、QQ空间、SOSO、QQvideo、QQlive等服务。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讯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保护信息存储空间、搜索及链接服务中被存储的、被搜索的或者被链的作品的著作权:
“作品”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
“权利人”是指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而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享有人。
一、 通知程序
权利人认为腾讯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搜索或链接服务存储、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腾讯公司提交书面通知,要求腾讯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二)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见附件二)、列举证据证明侵权事实。
(通知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一)
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腾讯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将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作品提供者。
二、 反通知程序
作品提供者收到腾讯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腾讯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 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