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房产评估报告迟迟不出-法院迟迟不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29:28
我爷爷有一房产 其死后 我父亲以我奶奶的名义将其卖于一居民户男 属于国家不允许范围 后我姑姑将我父亲与此男告于法院 一审判决 因为双方都不同意评估 法院没有判我方应赔偿对方多少钱 只判决了我父亲与此男签订的协议属无效
之后我们将此男又告到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让对方请评估机构 如今已经一年多 尚未出评估结果 (其实很大情况下是对方收买了法官 因为我父亲给法官打电话时他说结果出来了 改天就给你判了 但是说了很多次都没判 我想是想要钱)在未出评估结果的情况下 不超过法律的那个审判时限 法院机构又不能干涉第三方

我想问的问题是:
1.一审判决我父亲和其签订的协议无效了 那是否房屋现在就是属于卖出之前的状态 即 归我父亲以及姑姑所有 (现在对方霸占着房子 又不出评估结果 这一来二去 会造成我们的经济损失)
2.如果我们破门而入 是否犯法 法院尚未结案我们到底赔偿多少钱给对方
3.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让对方出钱做评估 关于评估单位 有没有评估时限 规定多久必须出评估结果

希望得到帮助 谢谢
我奶奶已故 之后我姑姑以财产继承为由告的我父亲和对方 希望有能力的律师给我回答 谢谢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据我们所知,目前大多数司法不公的都是当时没有请律师,认为自己有理走遍天下,岂不知法院判决有自身的专业规则,因此我希望当事人不要用自己的权益去作为对司法程序的实践,一旦法院作出判决,任何救济程序完全终结,要想追回,几乎没有可能,因此请当事人慎重

1.无效了,房子就还是你们的
2.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如果不走,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这一点我不太清楚

既然一审判决你父亲和其签订的协议无效了
那么房屋现在肯定是归你父亲以及姑姑所有
.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搬走,如果不走,在判决书生效后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