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夫猝死,该否法医鉴定??急求法律专家给予解决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12:51
我妹夫在上海一家装潢公司打工,大前天突然不明原因死亡

死之前四天公司晚上都有加班,好像有加班到十一二点,死亡当天晚上加班到10点多,然后他和朋友去周围的小饭店吃饭,吃完饭回宿舍洗了个冷水澡,然后又把衣服洗干净,睡前还看了会书,睡觉时间大约凌晨1点
第二天早晨室友发现他已经死亡,法医来检查发现无外伤表现,估计死亡时间可能在夜里3点左右,初步排除他杀
我妹夫生前性格开朗,体格强壮,没有什么明显的疾病。

他公司要求有死亡报告、死亡原因 再决定解决办法
家里人则怕死亡报告出来是自然死亡,公司不肯赔偿,想私了,要求公司赔偿15万,公司不答应。他公司前几天一直要求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现在该怎么办?要不要进行尸检??

我妹妹才26岁,结婚刚2年,有个儿子,以后孩子的赡养责任在谁?妹夫的父母有无赡养责任?如果妹妹家里有欠债(买新房的)该由谁偿还?

急求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忙给个最好的解决方案!!!
谢谢!
只有10积分了 不好意思
如果鉴定是自身的原因猝死,比如脑血管意外,睡眠综合症等,公司该否做赔偿?

广东胡律师:

1、如果是工伤的话,按下面: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如果是非工伤的话,按下面: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

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进行尸检吧,有了结果一切都好说,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协助你们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最好迅速请律师介入,协助你们与公司谈,比较有理有据有效
2.保全证据,万一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司法程序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应该要求出死亡报告,如果报告显示系过渡工作所致,完全可以要求认定工伤,请公司赔偿。
你家人担心,如果鉴定显示自然死亡,单位不赔偿,可退一步想,你连鉴定报告都没有,你怎么给单位谈,单位怎么会愿意和你私了。

从法律上讲,弄清死亡原因是要求民事赔偿的关键;而尸检是确定死亡原因的关键。尸体不可能长期存放,此问题建议你及早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