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不想支付工伤赔偿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58:13
仲裁是5月11日开庭的,在开庭后等仲裁结果期间,单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停止仲裁,理由是该案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审理期限仍未处理结束,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发了份仲裁决定书给我,说是审理的该案已经终结,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从以上单位的做法事否可以看出单位不想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想从单位那拿到工伤赔偿时件麻烦的事吗?那我现在是否要请律师呢?急的!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这就是第四十三条,你不会是递交仲裁申请书他们仲裁委员会把事情托到60天之后吧?一般60天是指60个工作日,也就是一周五天算的,法宝假日也不算的,如果超过这60天才算过期的,如果真过期你可以起诉向法院,只要自己有理有证据没问题的,一般企业都比较赖皮不想给钱但他们如果失理最终是要赔偿的,建议你上中顾律师网咨询还有去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会帮你分析的,也可以找律师咨询没事的,好多地方都有免费律师咨询的,像你这样最好请个律师你一定能赢。

就算是仲裁终结也应该有一个具体的处理意见啊,当然,你最好还是起诉吧,看来这个仲裁委不大办事。

在期限内没有解决的事情,最好还是以法律的途径解决.单位本身肯定不会真的那么为工人的利益考虑,毕竟企业是为了赚钱为目的,而不是花钱,所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以法律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