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的困扰,恳请前辈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43:14
现在和公司A签了三方协议(四联单),并在A实习,公司B也曾要我实习,我说学校不能请假(当时确实不能),后来能请假了就先去了A实习,且我本身也喜欢在A工作。于是,B安排了一群和我一起通过面试的应届生去B实习了,并对我说:“你先把学校的事忙完了再来实习吧。”B的方针是很晚才签三方(六月份再签,也有可能直接七月签劳动合同了),所以在B实习的应届生们都尚未签三方协议。注:A和B都是国有控股的企业。
在下的问题是:我现在要不要和B说明,我已经和A签了三方呢?
【其实我是怕万一A到毕业时不要我(可能由于身体原因),我好去B,即留条后路;但若一直拖着不和B说明,到时B让我去签协议时,我却不去,似乎有些人品不佳。其实,A和B是有合作关系的。再说明一下:早去B实习的应届生们与我相比必不吃亏,因为现在的实习可以抵消入职后的轮岗期】

你和B说不说都没关系,你已经和A 公司签了,你们签订的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一样有法律效益所你和A 公司签了,就不可以在和B公司签了,再说你不去签,B公司就不会要你了

肯定要向B说明,找个委婉的借口,给自己留条后路

贵在个人的心态与择业目的。

看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