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刑拘和逮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06:37
我的一个朋友为他人做工程,包工方没有钱给我的朋友打了1.3万欠条,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叫朋友去结账,过了3各月左右包工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我朋友伪造借条诈骗他。公安机关鉴定结果是欠条背面签名(结账后,包工头叫我朋友在背面签字,正面没有我朋友的字迹)是我朋友的,正面的某某欠工程款XX圆字样不是包工头的,也不是我朋友的,而且我朋友提出,当时在低头查钱时背掉包了欠条,是包工头故意骗取的签名!现在证据只有一张正面不知谁笔记的,背面是我朋友的欠条,别的什么证据都没有了,请问这样可以刑拘和逮捕吗?真到法院会被叛有罪吗?从理性上说,我朋友的解释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想请教下各位朋友,先谢谢了!
现在时他恶人先告状了,主要想赖账,我们这边没有相关的证据,就是想问,这样的情况能刑拘不能呢,毕竟现在一对一的证据~~总感觉是证据不足吧~~公安也说目前没有绝对证据说是我朋友造假的~~

不能,证据不足

刑拘和逮捕都是法院的判定,现在你需要的是证据进行起诉。
你找个律师,很好判定,你属于弱者,包工头属强者,让他提供付工程款的证据。
在一般的经营活动中应该是有证据的,银行转帐、收条等等。就是付工资还需要签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