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里做事,工资是记件,每月上班336个小时,请问这样违反劳动法没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36:15
是在制衣厂里面,没有补足,吃饭每月在工资里面扣180元,以前没有看过劳动法,不知道,请你们帮帮忙告诉我,谢谢

肯定违法了,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每月法定工作时间不超过176小时。或者生产型企业至少每周要安排员工休息1天,如果加班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也就是你1个月最多可以干到6*(8+3)*4=264小时。并且每天8小时以外应该算加班。
工厂如此搞,简直就是在榨你们的血汗。

违反。

违反了,企业里加班必须给多倍工资。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这样,政府监督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作为一个打工的是告不赢的,还是老实挣钱好了!

没有吧
计件的工作好像没有时间限制吧
我的理解是谁干完谁下班吗
你自己超时还怨别人啊

广东胡律师;

这个不管记不记件看你与单位签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的话,你的基本工资不能少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每周不得多于40个小时,多出的按加班费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