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报告也写了。而且有新的工作再等着我,这时能提前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53:14
新的工作我在去年的招工中错过了,这份工作我已经面试上了,而且专业和所学很对口。

用人单位如没同意且未进行工作交接,不能走,需30天后。否则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提起仲裁,你是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的。

这需要与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说公司领导.接替你工作的人协商好.如果他们同意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果他们不同意就需要你坚守好最后一班岗.
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工作交接清楚,而且保证在一段时间内,公司有什么问题还可以联系到你,你可以协助他们解决,提前走是没有问题的.

应该可以,先和你原单位商量一下,一般都可以的,除非你的岗位特别重要,交接工作很难提前完成。

实在不行,就提前走人(请病假),损失一点儿工资罢了。

有的公司不允许,但是可以请病假。让医生开病假单就可以了。

出于职业道德,也应该交接完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