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指户口末迁出集体的〕是有否参与土地征用款的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6:14:20
在马家河镇高塘村开展“征转分离”试点,是经天元区区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展的一项“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的重大改革。
农村出嫁女〔指户口末迁出集体的〕是有否参与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出嫁女要求享有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权利,农村村组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居民自治、历来乡俗为由,未让出嫁女参与补偿款的分配。
未让出嫁女参与补偿款的分配是否合法?
乡政府和妇联,还有各个政府部门,也没有什么人真正管理的事情,只是泛泛的说:应该有。
现在高塘村已经有两个组已经征收款到位,而那两个组的出嫁女已经被消除名字,没有一分钱的补偿。天元区政府给的答复是在敷衍他们!她们的权益又有谁来维护?

嫁入地是否有同样的政策。

国家对户口实行居住化管理,人户合一。

户口在哪,相应的享受属地相关政策待遇。

联合起来向当地人代会反映,同时要向当地新闻媒体求助。

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如在婆家没有分配到土地,在娘家的土地村里就不能收回,就应该参与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