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法医鉴定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 是否重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2:01:02
医院诊断;1,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 2,多处挫裂伤;
入院情况:因‘铁器打伤头部致头痛晕伴流血2小时’入院。 前额部可见一约3x3CM头皮缺损,枕顶部可见2处裂伤,均长约4CM,已缝合。
以上可否判定,是否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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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裂伤是指、 枕顶部可见2处裂伤,均长约4CM,已缝合。

你的第二点:多处挫裂伤是哪里的?
请说明,就你目前提供的资料,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如下条款: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性、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损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认定重伤的难度不大,但是要确定明确是重伤的,还要在以下方面寻找证据:
1.颅骨是否骨折
2.外颅脑外伤是否确有神经系统症状(在体格检查时会有涉及)

总之,鉴定为重伤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但是仅有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是不能适用第四十五条的,因为明确说明是要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注明:鉴定为轻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综合你说的情况,伤者系被钝器打击顶枕部致使头皮挫裂,蛛网膜下腔有出血,并不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谨慎的法医是不会定重伤的。因为没有达到标准。

至于原因,很简单,即使定了重伤,对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不一定是原鉴定,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是要求有一定的量,否则不一定是重伤;单纯颅盖骨折也不一定是重伤害;挫裂伤一般是对头皮或者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经钝器打击造成的皮肤伤,看来“外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要看出血量决定,其他伤可能是轻伤。

如有神经症状必须一次性治愈,否则会有迟发脑病的可能.

据我多年的法医鉴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