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国有企业报到后,未满一个月走了,档案在哪?算不算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07:37
2006 年大学毕业后,跟一家国有企业签定了就业协议,后面去公司报到了,但没有签劳动合同. 因为感觉不理想,所以离开了那家公司.但是未填写任何资料,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 当时走得急,只跟人事处负责人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他让我第二天去他那,我没去.当天晚上我就走了.

各位大哥大姐,在这种情况下,我算不算违约? 还有我的档案有可能在哪呢? 如果还在那家公司,回去拿的话,要怎么交保管费?

新手,各位帮帮忙呀!

按照就业协议你是违反就业协议的,由于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并没有违法劳动法,不知道你的就业协议怎么规定的,既然你有就业协议,一般学校会把档案转移至就业那家国有企业,由于你时间比较短,有没有转到,你可以向之前学校的公安处打听具体的档案在那。如果在哪家国有企业,你可以先存在那边,交相应保管费(可能要),也可以转到人才市场存放。也可以转回你的原籍或者你新就业的单位(有没有就业你没有说清楚,最好跟你人走,那样利于缴纳各种保险)我担心的是你原单位会以档案卡你(如果档案在哪的话),让你缴违约金啥的。所以按我说的过程去问一下,最好把你的档案跟你人走。

他让你去,就是要跟你讲下你档案的问题.如果我是那个主管,你现在回头还来找我,我多半不会理睬你了.既然叫你来下,你不来,那我睬你干吗.社会上的人不像学校一样的.
估计你档案直接派回学校了.自己去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