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凶手了,为什么还说是犯罪嫌疑人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9:24:38
每次看电视的时候,都觉得很疑惑啊!
比如警察已经将真凶捉到了,可是为什么还说是犯罪嫌疑人呢?为什么还会是“嫌疑”呢? 老是高不懂!

在一个现代国家里,只有法院具有审判权,能够决定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包括警察。你提到“真凶”,那显然是刑事犯罪。当一个人涉嫌刑事犯罪时,警察逮捕他后,要移送审理机关对其进行审理,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至于说,他究竟是不是罪犯,必须由法院审理才能判断。在法院给他定罪前,不管他犯下的罪证多么确凿,他都不是一个有罪的人,都不是一个罪犯,而只能说他涉嫌犯罪,所以叫做“嫌疑犯”。只有在法院对他的行为定罪之后,他才会被称为罪犯。

法院未宣判都称为犯罪嫌疑人

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叫罪犯或犯人,在侦查期间一律叫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