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41:01
有人能告诉我吗?他们执行的属法律吗?还打人呢
非常感谢各位帮我解惑。我是向超市租赁的超市门口,真的没占道经营。城管来收我的东西时没出示任何手续,也不会给什么暂扣清单,我也没撒泼,脏话也没一句。是在东西被抬上车了我就站在轮胎前不让拖走。他们就上来一大群人拖我,致使我多处受伤。距今都半月有多了,他们说要调查,可这么久了就没人找我这当事人调查过。我每天要付租金还要吃饭,我去了五次以上至今都没得到解决。我该怎么办呢?

当然属于依法行政。

请各位不要误会城管。
城管的都是从部队出来的,讲究纪律,按规律办事。
举个例子:
那么多小贩占道经营,城管去管,小贩不听,咋办?
让路堵着,可能吗?
只有去缴啊。他们有何之错?
如果每个城管都去通融他们,那我们的城市会乱成什么样?
我们都无法想像。

公安去执法没得说。

城管属行政执法,举证倒置,执法部门承担举证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绿化管理条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扣押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相关规定,必须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人身强制权。
具体要看执法内容,强制执行有2种情形,一是法院执行;二是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此情况应属第二种情形。
公安参与主要保障行政执法正常进行,避免执法受阻和暴力抗法。
实施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遇当事人不服容易依法争执,当事人如阻碍扣押属阻碍执行公务,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如城管打人属滥用职权,造成损失可申请国家赔偿,谁主张谁举证,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行政执法部门是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进行,全国人大没有授予任何行政部门联合执法权。

1楼答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