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留校查看还有学位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3:45:12

http://web.ynufe.edu.cn/zsweb/Training/42.html
第二章 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校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平均学分绩点达1.5以上;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获毕业资格者。
2、平均学分绩点未达1.5以上者。
3、其他情形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七条 结业学生允许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返校重修,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解除后,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当年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不能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变现好,向学校提出申请,取消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