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世纪50-80年代的民族识别,中国政府规定了哪些民族识别的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9:23:53
民族是别的原则,总原则和具体原则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民族成份的辨认。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落实民族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在旧中国,由于存在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不能确定。新中国后,为改变旧中国民族成份和族称混乱的状况,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自195O年起,由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对全国提出的400多个民族名称进行识别。加上原来已经公认的民族1983年共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成份。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5O年到1954年,经过识别,确认了38个少数民族。其间,除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朝鲜、满、瑶、黎、高山等民族早已被确认外,其他被确认的少数民族有壮、布依、侗、白、哈萨克、哈尼、傣、僳僳、侗、东乡、纳西、拉古、水、景颇、柯尔克孜、土、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鄂温克、保安、羌、撒拉、俄罗斯、锡伯、裕固、鄂伦春等27个民族;
第二阶段是从1954年到1978年年底,确认了土家、畲、达斡尔、么佬、布朗、讫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为德昂)、京、独龙、赫哲、门巴、毛难(后改为毛南)、哈巴等16个少数民族;
第三阶段是从1978年到1987年。1979年确认了基诺族为单一的少数民族。至此,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