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法律上的问题不明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2:48
杀人案一般都会得到各个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凡是命案必破。但是莫名失踪案就没那么重视了,往往失踪几天后才立案,而且通常是不大关心,一个人失踪几个月,几年都不会去调查一下。

但是其实想想看,如果杀人的时候把尸体给处理好,找一个好的方法让尸体消失,比如碎小块尸,然后分几个月慢慢的扔掉,就没人发现了不是,这样杀人案就变成了莫名失踪案。

那为什么杀人案比莫名失踪案更重要呢?不是差不多吗?怎么办案的态度差这么多?
楼下说连环杀人案会引起社会的恐慌,但是连环失踪案的影响也不小呀!
一个大活人无故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会引起人们的无限猜测,生死未知。我是觉得莫名失踪案和杀人案造成的恐惧差不多!

在问一下,那些无故失踪的人到底怎么了?失踪的原因?大多数人最后的下场是什么?

主要是不同的案件,社会影响力不同。
1、命案含射对整个社会成员的潜在威胁,比如连环杀人案。全社会关注率较高,中国讲究杀人偿命、因果报应,受害人亲属要求惩罚凶手,社会公众的不安心里需得到平息。社会舆论和压力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命案必破。
2、失踪案件,影响到的只是其亲属和工作单位,范围有限,其余人不会关注,数额会影响力小得多。说不定,失踪人在某个时候又冒出来。为此国家花太多的物力财力人力在这上面就不划算了。
3、再加上中国目前司法资源有限,更多的投入到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

你认识的人里面失踪了么?处理尸体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哦!有几个人在杀人完以后还会待在本地,都去外地躲了!所以警察通过排查很容易发现凶手的! 即使你把尸体扔得再偏 始终会有人发现的!既然你能去抛尸的地方别人也能去!你还分几个月扔,那尸体会臭的!中央12台的天网周一到周五天天放这样的杀人案!有时间去看一下撒!
失踪的没有那么多警力!反正几年还不见人 可以申请自然死亡!天天那么多寻人启示 哪找得过来!

杀人案的性质恶劣,失踪也往往会考虑是否是被害或者绑架的,但是由于没有证据和线索,也就不好查。
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安机关及其上级部门都是相当重视的,这类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太大。
而像你说的,分尸后慢慢扔掉的不是没有,而是这类案子一般影响都小,因为是秘密的嘛,所以人一失踪后,到底是被害了还是绑架还是其他什么,根本没有证据和线索的,甚至都不会往这方面想。
公安机关追查失踪类案件,本身也是很困难的,人手不够是最大的问题。还有就是案件侦破后的功绩也不是很大。

这样一来就很好分析为什么失踪不重视而重视杀人了吧。

命案必破是指已经确认被害人已经死亡的案件,而失踪案并不一定是人命案,
公安部门对此案侦破当然就没有对命案和抓嫖,赌有政绩和效益了

一个是确定人已经死了,一个是无法确定人是否死亡。

再说了,人失踪了,尸首都找不到,让警察怎么破案?

因为失踪案无从查起。